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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领域妨碍公平竞争清理整改工作报告
2022-10-26 9:53:56 浏览次数:3268

一、本部门开展清查工作的基本情况

根据《桂林市财政局关于开展政府采购领域妨碍公平竞争政策措施清理整改工作的通知》(市财采[2022]10号)文件精神,我支队领导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开展政府采购领域妨碍公平竞争清理整改工作,确保清理整改工作深入细致。

二、清理工作的具体内容

对照清理范围,全面逐条清理。经清理,未发现我支队有违反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妨碍政府采购领域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具体情况如下:

1.没有以供应商的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或者股权机构,对供应商实施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对民营企业设置不平等条款,对内资企业和外资企业在中国境内生产的产品、提供的服务区别对待;

2.除小额零星采购适用的协议供货、定点采购以及财政部另有规定的情形外,没有通过入围方式设置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作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资格条件,妨碍供应商进入政府采购市场;

3.没有要求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前进行不必要的登记、注册,或者要求设立分支机构,设置或者变相设置进入政府采购市场的障碍;

4.没有设置或者变相设置供应商规模、成立年限等门槛,限制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5.没有要求供应商购买指定软件,作为参加电子化政府采购活动的条件;

6.没有不依法及时、有效、完整发布或者提供采购项目信息,妨碍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没有强制要求采购人采用抓阄、摇号等随机方式或者比选方式选择采购代理机构,干预采购人自主选择采购代理机构。

8.没有设置无法律法规依据的审批、备案、监管、处罚、收费等事项。

9.除《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管理办法》第六十条规定的情形外,没有要求采购人采用随机方式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

10.没有违反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其他妨碍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

以上清理结果我支队已按规定将本部门清理整改情况在桂林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我支队将扎实认真做好政府采购工作,避免出现违反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要求及妨碍政府采购领域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继续加强业务培训,加大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力度,确保政府采购工作及时、完整、准确。

 


 

桂林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202210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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